日前有兩條新罰則同時出現,引發網友熱議:立法院通過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而肇事,導致他人傷亡將處7200至3萬6000元;經濟部試辦餐飲業早、午、晚用餐時段「限溫23度」的規定,違規者將罰2至10萬元。吹冷氣並無危害到他人,但汽機車肇事涉及民眾的生命安全,結果冷氣開太低的罰金竟是不禮讓行人肇事致使傷亡的2.78倍,等於多出了1.8倍,網友都炸鍋了,揶揄說:這是什麼國家?實在太離譜。
去年底,美國有線電視網(CNN)報導指出,台灣交通險象環生,如同「行人地獄」,恐不利於發展觀光,隨即引發國人議論。
立法院遂在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民眾檢舉項目,從46項增至59項,新增包含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違規臨時停車樣態,民眾都可向警政機關檢舉。
最重要的是,條文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罰則,在行人穿越道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汽機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行,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如果因不禮讓行人而肇事,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
圖/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罰則。僅為示意圖。蘇義傑攝
會議室也被納管了,溫度也要控制在26度
4月16日,經濟部也對外宣布,從4月17日起針對餐飲業執行「限溫令」。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2014年雖規定國內20類場所,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度,但特別針對早午晚用餐時段給予「免限溫」的通融,觀察多年後,卻發現仍有餐廳冷氣開很強,還有改善空間,決定納管祭出「新限溫令」,從4月17日起,包括餐飲場所、飯店旅館餐廳、百貨公司的美食街,即使是用餐時間,冷氣的溫度也要控制在23度(正負1)以內;如果低於此溫度,經勸導未改善者,將可祭出2萬元以上、最高10萬元的罰鍰。
能源局指出,首波已邀約大型餐飲連鎖品牌、觀光飯店……,包括遠企、晶華酒店、麥當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等32個品牌,全台共有1300多個示範據點,試辦到明年底,最快後年納管。另外,會議室過去並未列入20類場所,這次也會納入,溫度都要控制在26度。
「限溫令」對火鍋店、燒烤店的老闆來說,可不是好消息。「吃火鍋就是要吹很強的冷氣才能消暑,才能吃的舒服吃的多,這樣不是變相處罰餐飲業者、消費者嗎?」一位酷愛火鍋的36歲上班族說。
由於反彈聲浪大,經濟部長王美花事後澄清說,外界對「冷氣適溫運動2623」有所誤解,推廣用餐時間23度,並非「限溫令」,而是自願參加制,是透過相關輔導機制,讓大家可以達到適溫的溫度,沒有所謂罰10萬元的問題。
今明兩年是試辦期,當然沒有罰款的問題,後年正式執行,就一定會罰錢!因為早就有罰則了,目前20類場所若違反26度的限溫令,複查後仍未改善,可處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持續不改善,可按次加倍處罰。後年執行「早午晚用餐23度」,怎麼可能不罰錢。
圖/「限溫令」恐會影響火鍋、燒烤店。情境示意圖。張智傑攝
開冷氣低於23度會比酒駕上路嚴重嗎?
氣候先鋒者聯盟發起人楊家法說出多數人的心聲。他再三強調,完全支持政府推廣「節能減碳」的作法,但不能認同高額罰金,在國外幾乎沒有發生過,2022年3月,日本發布「供電吃緊預警」時,也只是呼籲大家共體時艱、節能用電,根本沒有罰錢。
他進一步指出,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民眾繳電費,開冷氣並沒有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即便浪費了,只能加以勸說輔導,但民眾仍可自由選擇,尤其餐飲業者,會調降空調,可能是為了讓客人有更好的用餐環境,或是為了增加翻桌率,在電費、店租雙漲的今天,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老闆鐵定有原因才會調低冷氣。其實,政府可用補貼來鼓勵汰換舊設備,減少耗能,重罰只會讓店家更反感。
更何況,開冷氣會比酒駕嚴重嗎?楊家法說,民眾聲聲呼喚的酒駕罰則,不過是6萬元,而且還涉及公共危險罪,開冷氣低於23度會比酒駕上路嚴重嗎?繳電費吹冷氣有這麼罪大惡極嗎?
大家都在問,冷氣耗能要罰錢,老車子耗能、商辦大樓玻璃帷幕造成冷氣耗能要不要罰?從一樓搭電梯到二樓耗能要不要罰?
兩天內,政府祭出兩個辦法,處罰項目跟罰金卻不符合比例原則,也難怪網友會炸鍋了。在台灣,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肇事,致使傷亡最高罰3萬6000元、酒駕上路也不過罰6萬元,唯獨開冷氣低於23度要重罰10萬元。「誰聽到了,都會覺得很離譜,很不可思議吧!」楊家法嘆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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