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理性上想讓父母功過相抵,想對自己說,養育之恩大於天,父母以前的錯待就讓它過去,不要再提,這些理性上的自我要求,也沒辦法改變自己仍然會為之痛苦的事實。因為比起接受「父母不會愛我」這個現實,幾乎所有孩子都寧願相信,是因為自己不夠好,才不被父母所愛。(本文節錄自《家庭傷痕》一書,作者:羽茜,時報出版,以下為摘文。)
對於童年生活,有些人只記得溫暖和享受當個孩子的回憶,有些人則相反,想起時,只覺得需要哀悼並且充滿遺憾。
孩子會過上什麼樣的生活,基本上完全不取決於自己,而是取決於父母。而在那個階段,孩子是無比脆弱,卻又無比強大的。
我所謂的強大並不是指他們能吞下父母給的所有苦楚,而是說他們那份,要為自己的父母承擔責任、代替他們維繫整個家庭,甚至是維繫婚姻關係不讓它支離破碎的那份決心和努力,和放棄去改變自己的軟弱的父母相較,真的是太勇敢,也太堅強了。
但還是不能改變他們是脆弱孩子的事實。
孩子的脆弱是全方面的,不只是因為他們的生命、生活所需都仰賴父母,也因為他們對家庭以外的世界無知,會完全接受父母對事物的解釋。
所以當父母出於自己的需要而貶低他們、指責他們、否定他們的價值時,他們會照單全收,為父母被愛和被重視的需求所服務,卻不知道如何照顧自己被愛和被重視的需求。
當父母把自己呈現為「這個家裡最脆弱、最痛苦、也最值得同情的人」的時候,即使他對孩子做的事情就是一個加害者,孩子也會認為自己才是壞人,努力想彌補自己的錯誤讓父母滿意。
孩子就是這樣沒有判斷是非的能力,會全然接受不負責任的父母卸責,覺得自己才是那個「害」母親這麼生氣,氣到必須行使暴力的壞人、壞孩子,孩子會把父母的崩潰和家庭的崩壞,都認定是自己的問題。
當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即使他足夠幸運,能夠意識到是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不對,自己其實是無辜的,療傷的過程也還是困難重重。
同時,來自身邊人的不理解,以及始作俑者,他們的父母,幾乎沒有可能去扮演他們追求療癒時的助力,多半只會造成二度傷害,在孩子還小時就不在乎他們感受的父母,在孩子成年後,更會為了維護自己的自我感受和面子,對孩子展開進一步的攻擊。
我們的文化傳統中,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共同點是強調你應該讓不好的事情「過去」,特別是,當這些事情發生在親子之間。
而所謂的過去指的就是「不要再提」,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目標,追求可見的成功。
但是符合世俗定義的成功,往往只能讓自己「看起來好」,卻不能掩飾內心的傷痕累累,也不能加以治癒。
就算理性上想讓父母功過相抵,想對自己說,養育之恩大於天,父母以前的錯待就讓它過去,不要再提,這些理性上的自我要求,也沒辦法改變自己仍然會為之痛苦的事實。
「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這句話人人會說,但這不是想做到就能做到的,更不該是拿來譴責一個受傷未癒的人的武器。
經歷過童年創傷的人,自我療癒的路上最大的阻礙,往往來自父母。
因為會造成孩子嚴重心理創傷的父母,當時就已經不在乎孩子的感受,孩子成年之後,更有可能會指責孩子放不下過去,不夠成熟、對已經年邁的父母窮追猛打。
這種急於否定過去有過不好的事情,或者是就算承認,也不允許孩子再次提起的態度,會勾起孩子很多不被愛的感受,但是想療癒這樣的創傷,就是要先學會接受,自己不被父母所愛的這項事實。
只有先承認這是事實,放棄去改變對方的想法,才能夠做到好好哀悼,把注意力放在療傷,而不是徒勞無功地想和不可能認錯的人取得共識。
圖/經歷過童年創傷的人,自我療癒的路上最大的阻礙,往往來自父母。(僅為情境圖,取自unsplash)
很多人的自我療癒之路,就是在這個階段卡關。
因為比起接受「父母不會愛我」這個現實,幾乎所有孩子都寧願相信,是因為自己不夠好,才不被父母所愛——只要自己更努力,變得更好就可以了。
愛麗絲•米勒在《幸福童年的秘密》裡曾經說過,許多有童年陰影的人,其實成年後都表現得非常優秀,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樣,因為受過深重打擊而變得頹廢喪志。
奮鬥,是因為他們想藉由追求成功,來證明自己並不是父母口中那麼差勁的人。
外在的榮耀和讚美,會變成他們得不到無條件的愛,所唯一能爭取的一種替代性的補償。
但是讚美並不能取代真實的愛,因為讚美是有條件的。
所以這些人很多都快樂不起來,明明擁有很多卻還是覺得憂鬱、空洞、沒有意義感,一旦工作或生活,或者別人的事情不足以讓他們忙碌,那份努力了半天還是得不到愛的悲傷就會席捲而來。
世俗意義上的成功,往往是來自情感缺憾的動機。
——要讓父母愛我,我必須要非常優秀才行。
除了世俗成就之外,也有人是因此自我要求,要作感情關係中「非常非常好」的人。他們可以無條件的為別人忍耐和付出,甚至不惜貶低自己的價值,在一個不好的環境或伴侶身邊堅守,只是因為從小在父母口中,他們是不知感恩、無法為別人付出的人。
為了要證明自己不像父母所評價的那樣,他們會緊抓著別人給的一點恩惠,努力忽略自己所受的更多打擊。
不談過去、不談創傷,把目標放在追求眼前的成功、或者更積極地經營人際關係。這是我們這個社會,要求受傷害的人努力做到的事。
好像如果受過傷害依然表現得樂觀開朗,甚至得到世俗意義上的成功,就表示創傷已經被「克服」、被擺脫,實際上受傷的痛苦和後續效應都留在我們的潛意識和身體裡。
身體不會接受道德的束縛,身體是誠實的、不會偽裝的。愛麗絲•米勒這麼說。
我們的創傷經驗會留在大腦裡、留在身體裡,甚至,在看了關於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書我才知道,這些創傷還會傳承給下一代,讓自己和他們,都在不知道為何被觸發的情況下,被觸發恐懼和壓力。
這就是對過去避而不談,「現在好就好」、「記住那些好的地方」、「讓壞的事情過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有些人就這樣被背負著的代價擊沈,永遠無法明白自己為何輕易感受到憤怒、傷心,和恐懼。
要去接受並承認,自己被應該要愛著自己的家人所傷害並不容易,但是如果沒有試著去做,這樣的傷害就永遠不會結束。
圖/《家庭傷痕:父母在等孩子的一句道謝,孩子在等父母的一句道歉》,作者:羽茜,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