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名馬來西亞素食餐廳「寶林茶室」爆發邦克列酸食安事件後,陸續發生食物中毒相關新聞事件,引起民眾高度關心。究竟食物中毒症狀有哪些?定義為何?如何預防、緩解?台北市立萬芳醫院營養室主任魏賓慧表示,只要瞭解並掌握3大要素,即可降低食物中毒機率,吃的安心。
目錄
食物中毒定義
食物中毒原因
食物中毒症狀
食物中毒緩解
食物中毒預防
食物中毒通報
什麼是食品中毒案件?食物中毒定義為何?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食物中毒類型分4大類,發生原因和5大因素有關
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導致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種,包括食品本身是否受到汙染、不當的儲存和加工方式,以及環境和人為因素等。
一般來說,食物中毒可依據致病因素分成4大類型,分別為細菌性、病毒性、天然毒性及化學性,其中又以細菌性最為常見。
細菌性食物中毒: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邦克列酸(米酵菌酸)等。
病毒性食物中毒:如諾羅病毒、A型肝炎病毒、急性E型肝炎等。
天然毒性食物中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化學性食物中毒: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化學物質。
食物中毒症狀有哪些?食物中毒多久會好?
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但是不一定所有的症狀都會同時發生。
患者年齡、個人健康狀況、引起食品中毒的致病原因種類以及吃了多少被汙染的食品等因素,均會影響中毒症狀及其嚴重程度。
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會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一般食品中毒的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會持續1週到10天。
圖/腸胃炎症狀多沒有特效藥,想有效緩解不適,除了透過藥物給予「症狀治療」及靜養休息之外,清淡飲食更是關鍵。freepik by jcomp
食物中毒怎麼辦?腹瀉、腸胃炎,食物中毒緩解飲食這樣吃
食物中毒引起的嘔吐、腹瀉、拉肚子等腸胃炎症狀多沒有特效藥,想有效緩解不適,除了透過藥物給予「症狀治療」及靜養休息之外,維持清淡飲食更是關鍵。除了吃粥、啃吐司,還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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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怎防?營養師解析細菌性食物中毒預防3大關鍵要素
台灣常見的細菌性食品中毒原因食品有6種:
1.引起腸炎弧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生鮮海產及魚貝類等。
2.引起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受汙染的畜肉、禽肉、鮮蛋、乳品及豆製品等。
3.引起病原性大腸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受糞便汙染的食品或水源。
4.引起金黃色葡萄球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肉製品、蛋製品、乳製品、盒餐及生菜沙拉等。
5.引起仙人掌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米飯等澱粉類製品、肉汁等肉類製品、沙拉及乳製品等。
6.引起肉毒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低酸性罐頭食品、香腸及火腿等肉類加工品及真空包裝豆干製品等。
魏賓慧指出,想要防範細菌性食物中毒有3大關鍵要素:
要素1/溫度
首先是「溫度」,生食應充分煮熟外,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才能消滅細菌,像是海鮮食品容易受到腸炎弧菌汙染,而雞蛋、乳品、禽畜肉等高蛋白食品,也可能受到沙門氏桿菌汙染。但這2類細菌不耐熱,只要充分加熱,即可大幅降低食物中毒的危害,所以盡量減少吃生食或是半生不熟食物的機會。
除了高溫殺菌外,低溫儲存則需低於7℃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因此新鮮食材購買後如未使用,應盡速低溫儲存。但放在冰箱內都有一定的保鮮期,不少民眾將冰箱當作儲藏室,經常塞得滿滿的。
魏賓慧提醒,冰箱內的空間約7分滿最佳,讓內部的冷空氣有空間來流動維持冷度,一旦空間過滿會影響氣流循環,導致冰箱內的溫度提高,反而縮短食物保鮮期。此外,擺放食材也有小技巧,以生食放下層、熟食放上層為準則,以免生食產生的汁液滲出汙染熟食,導致交叉汙染。
要素2/個人衛生習慣
像是金黃色葡萄球菌主要存在於人的皮膚、毛髮、鼻腔黏膜等部位,特別是傷口處。魏賓慧表示,若未妥善包紮,可能因烹調者的手汙染食品;且在適當環境下,細菌會快速繁殖,並産生具有耐熱性又能對抗腸道酵素的腸毒素;即使加熱也難以去除,因此,手部有傷口、化膿、紅疹等情況時,宜妥善包紮,應避免接觸食物。
要素3/時間
最後關鍵則是「時間」,一般細菌在溫度介於7℃至60℃時會迅速滋生,建議民眾在享用美食時,應避免菜餚在室溫下久放,盡量在2小時內用餐完畢。若要將餐廳剩菜帶回家,建議回到家後應先將熟食充分加熱,達到消滅細菌後再存放於冰箱中。
食品中毒是可以預防的,魏賓慧提醒,通過正確的食材保存方式、減少食物在危險溫度帶(7℃至60℃)停留時間超過2小時、食物確實充分加熱及維持手部清潔,可以遠離食物中毒的危害。
食物中毒通報處理方式這樣做,把握3原則通知衛生單位
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之處理方式為何?食品中毒之處理應把握下列原則:
1.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就醫。
2.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3.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通報電話詳見下表。
食物中毒衛生單位通報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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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機關名稱 | 電話 | 傳真 |
基隆市衛生局 | (02) 2425-2221 | (02) 2428-4288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02) 2720-5322 | (02) 2720-5321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02) 2257-7155 | (02) 2253-6548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03) 334-0935 | (03) 336-3160 |
新竹市衛生局 | (03) 535-5191 | (03) 535-5317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 (03) 551-8160 | (03) 551-0665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 (037) 726-306 | (037) 558-604 |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 (04) 2222-0655 | (04) 2529-0613 |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 (049) 223-1994 | (049) 224-1154 |
彰化縣衛生局 | (04) 711-5141 | (04) 711-0027 |
雲林縣衛生局 | (05) 700-1372 | (05) 534-5955 |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 (05) 233-8066 | (05) 233-8268 |
嘉義縣衛生局 | (05) 362-0600 | (05) 362-0601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06) 267-9751 | (06) 268-2964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07) 713-4000 | (07) 722-4409 |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 (08) 736-2596 | (08) 736-2749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 (03) 932-2634 | (03) 935-3844 |
花蓮縣衛生局 | (03) 822-7141 | (03) 823-0390 |
臺東縣衛生局 | (089) 331-171 | (089) 341-953 |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 (06) 927-2162 | (06) 927-5994 |
金門縣衛生局 | (082) 330-697 | (082) 335-501 |
福建省連江縣衛生福利局 | (0836) 22095 | (0836) 23210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02) 2787-8200 | (02) 2653-1062 |
參考資料:食品中毒常見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