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日前於「食藥膨風廣告專區」公布,境外網站「KUWA免稅店」涉嫌在官網違規廣告,民眾網購具有一定風險,如果購買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就等於買了「禁藥」,違反《藥事法》規定而受罰,該網站4產品違規,其中就包括,「大正綜合感冒藥」、「EVE藍色QUICK頭痛藥」等國人至日本旅遊時,常買的日常用藥。
境外網站購藥將犯法,民眾不得擅自輸入藥品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指出,因相關藥品未經核准輸入、產品外包裝沒有中文標示及藥品許可證字號,已經違反《藥事法》第83條「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及「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規定。
依照上述規定,「日本皇漢堂LOXONIN強效退燒生理止痛藥」、「大正綜合感冒藥」、「EVE藍色QUICK頭痛藥」、「田邊三菱製藥克里美淨速崩錠」等4項成藥,均未取得台灣藥品許可證字號。
民眾如果從境外網站下單購買了未經核准輸入的藥品,因涉及「輸入」行為,可能遭罰,恐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實際裁罰因涉及刑事責任,將由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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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食藥署日前於「食藥膨風廣告專區」公布,境外網站「KUWA免稅店」涉嫌在官網違規廣告,其中共有4產品違規。擷取自食藥署網頁
海外旅遊購藥也違法嗎?只要數量符合法規即可
許多民眾擔心至日本旅遊時,當地採購這些藥品,也違法嗎?對此,王德原解釋,如果在日本當地購買,並且自用、未販售,就未違反國內法規,只要符合自用及攜帶數量規定,可以攜帶回台。
目前民眾於海外返國,非處方藥(指示用藥)每種最多12項(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可以超過36項。錠劑與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項(瓶、盒、罐、條、支),同樣合計不得超過36項。
購買海外化妝品販售將觸法,民眾海外代購須留意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新制於今年7月上路,民眾如將海外旅行時購買的化妝品作為販賣、公開陳列、提供消費者適用或轉用,可處1萬元至100萬元以下罰鍰。
王德原提醒,國人最好不要國外購買藥品,因為國外大部分藥品均未申請台灣藥品許可證,服用後如果出現不良反應,無法向衛福部申請藥害救濟。
核稿編輯:陳如頤
(NOW健康 翁靖祐 台北報導;本文轉載自NOW健康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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