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肥胖定義不再單看身體質量指數(BMI)!過去,臨床判斷一個人胖不胖,常以BMI作為診斷依據。但今 1 月 15 日,全球專家團隊提出新的「肥胖定義與診斷標準」,建議減少以BMI為診斷依據,而是要結合腰圍、體脂肪等其他測量方法,以及過重衍生的相關健康問題來判定。且更將肥胖分為「臨床肥胖」和「臨床前肥胖」2 種類型。
全球專家團隊建議:減少以身體質量指數(BMI)作為肥胖診斷依據
全球專家團隊今天提出新的「肥胖」定義與診斷標準,除將肥胖分為 2 類,也建議減少以身體質量指數(BMI)作為診斷依據,希望更精準找出因高體脂併發症須接受治療的患者。
綜合法新社與美聯社報導,這份報告由全球 50 多名專家共組委員會撰寫,今天發表於國際知名期刊「刺胳針糖尿病與內分泌學期刊」(Lancet Diabetes and Endocrinology),報告中指出:「將肥胖視為疾病的概念,是現代醫學中最具爭議且分歧極大的核心議題之一。」
報告建議,不應單以BMI作為肥胖與否的依據,而是要結合腰圍等其他測量方法,以及過重衍生的相關健康問題來判定。因為體脂過高的人,BMI不一定超過 30 ,而肌肉量高的人BMI卻可能相當高,但實際上體脂正常,像是橄欖球球員或其他運動員。
全球專家提出:「臨床肥胖」和「臨床前肥胖」2 種新肥胖診斷類別
這份報告還提出 2 種新的診斷類別,分別是「臨床肥胖」和「臨床前肥胖」。
臨床肥胖者除了符合BMI和其他肥胖指標,也因過重引發器官、組織或其他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肝腎疾病,或是慢性嚴重的膝、髖關節疼痛。這些人均可接受飲食、運動干預及肥胖藥物等療法。
報告也指出,臨床前肥胖者則有罹患這些疾病的風險,但目前沒有出現持續性的健康問題,僅須進行監測,無須進行醫學干預,以防「過度診斷」。
類別 | 症狀表現 | 治療建議 |
新肥胖診斷類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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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肥胖 | 臨床肥胖者除了符合BMI和其他肥胖指標,也因過重引發器官、組織或其他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肝腎疾病,或是慢性嚴重的膝、髖關節疼痛。 | 這些人均可接受飲食、運動干預及肥胖藥物等療法。 |
臨床前肥胖者 | 有罹患上述疾病的風險,但目前沒有出現持續性的健康問題。 | 僅須進行監測,無須進行醫學干預,以防「過度診斷」。 |
全球有超過 10 億人受肥胖影響,根據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的統計,美國約有 40% 成人符合肥胖標準。
根據今天公布的新標準,初步看來,約有 20% 曾被歸類為肥胖的人將不再符合肥胖定義;約有 20% BMI較低但存在嚴重健康問題者,如今將被認定為臨床肥胖。
這項新定義已獲全球超過 75 個醫學組織支持,至於何時將實際運用或採納仍未知。
本文轉載自2025.01.15「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