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大前輩蔡瑞芳教授認為雷射近視的病人,長期觀察可能產生視力下降的併發症,他自去年9月已停做此項手術。
根據眼科醫學會的資料,台灣衛生署1995年開放雷射近視手術,全盛時期一年有10萬人手術,目前一年也有3萬人手術。近視雷掉,不必戴眼鏡。原本眼皮的缺陷包括單眼皮,泡腫,眼尾垂,眼袋等等全部原形畢露。
許多人雷射近視之後會想做眼皮整形,以下幾點應該注意:
1. 眼皮整形可以先做,也可以等雷射近視做好再做。二次手術必須隔開,間隔多久依照手術內容決定,最好與醫師商量。
2. 雷射近視之後容易乾眼,眼皮手術要避免影響眨眼或眼皮覆蓋,讓淚液可以均勻分佈,保護角膜。因此所謂切皮,抽脂,都應該儘量保守。
3. 上下眼皮的眼輪匝肌主管眨眼;雙眼皮割得太寬,影響上眼皮的眼輪匝肌,長期而言,增加乾眼的機會。眼睛睜太大;增加淚液蒸發;要開眼頭或眼尾需要考慮。
4. 眼袋手術分內開式與外開式,外開式無論切不切皮都可能影響眼輪匝肌的肌肉及神經,因此建議內開式,不影響眼輪匝肌為原則。
5. 做過雷射近視的人,以為從此不必戴眼鏡,但是術後視力分為許多種:有些人完全正常、有些人變成遠視、有些人殘留近視、有些人散光沒做掉、有些人不等視(一眼看近,一眼看遠)、有些人視力彈回來、有些人早發性白內障、有些人視網膜剝離、有些人青光眼......這些問題慢慢發生,病人誤以為是眼皮鬆弛或是眼袋泡腫造成,眼皮整形前宜先確定眼睛的狀況。
6. 雷射近視很久的病人,提眼肌容易鬆弛,上眼皮凹陷,這種狀況不適合填補脂肪,否則眼皮變重,提眼肌更鬆弛。
總之做過雷射近視的人,雖然視力正常,但是與天生正常的人不一樣,需要正常功能的眼皮來保護脆弱的角膜,因此雷射近視的眼睛要做眼皮整形時,最好與整形醫師商量,如何兼顧功能與美觀。畢竟眼皮是要保護眼睛,不是用來割雙眼皮、貼假睫毛、塗眼影的。
(圖片來源:flickr Army Medicine)
(作者為聯合整形外科診所所長;原文曾刊載於《自由時報》美麗人生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