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愛自己、不關心自己感受的人,心靈不僅無法感到喜悅,更無法讓身邊的人快樂。他們只會要求身邊的人一起加入:「也要像我們一樣不幸!」
幾乎每個人從小都被教育成要把別人看得比自己重要,就是這種想法造成了痛苦和不幸。你還記得小時候或者青少年時期聽到的:「別把你自己看得那麼重要!」或者「你以為你是誰?」當時我們無法回答:「我?我就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
如果這麼回答,應該會得到一記耳光。當一個「好人」,就是要學會先關心他人的需求,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二位。但是,這並不是出於無私,只是一種交換。雖然有禮、樂於助人、行為恰當,會受到尊重和讚美,卻無法讓我們變得真正幸福和滿足。
愛自己不等於自私
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注意自己各方面的需求,這樣的行為往往被貶為「自私」。事實上,這是一種自我愛惜,只有你自己能為幸福、圓滿的人生負責,讓心在喜悅中歌唱。自私是指為了自己而犧牲他人的利益,但愛自己的意義並非如此,除了你之外,別無他人有能力和權利帶給你幸福,這完完全全是你自己的任務。把自己放在溫暖關懷的中心、把人生的責任掌握在自己手裡,只有如此,才能創造美好人生,並且得以鼓勵身邊的人。只有先成為一個愛自己、在自覺中為自己負責的人,才能為人類未來的和平共存與幸福盡一份力。
一個不懂得照顧自己、不關心自己、總將不幸歸咎於他人、內心不快樂、不滿足也不幸福的母親,也只能教給小孩不幸、不美好的人生藍圖。當然,沒有任何母親願意如此,但是,她們無法展現人生另一種樣貌;父親雖然工作勤奮、盡義務、負責任,但他內心在各種壓力的束縛下已疲憊不堪,兒子也難以期待男人的生活。不僅如此,小孩還會因此產生罪惡感地想:「如果沒有我,爸媽會過得好多了。」他們認為自己是父母的負擔。
「愛自己」這個要求,表面上與許多東方宗教(特別是佛教)的教義相違背,佛教的目的是引領人們得到心靈的解脫,修習之人透過冥想和其它功課的努力,放下「自我」,過著無私無慾的生活。這種宗教派別普遍受到西方年輕人的喜愛,因為出於對基督教各派的失望,這些教派將十字架放在世人肩上,要求人們要忍耐才得以上天堂,許多人因而對東方的教派產生好感,學習出世的精神,以求到達「證悟」的狀態。然而在過去30年間,這些人卻學到了不重視自己,同時錯過了生命裡最重要的事,生活因此變得蒼白而匱乏。
只有學會接受自己、愛自己,才可能擁有愛別人的能力,一個不愛自己、不關心自己感受的人,心靈不僅無法感到喜悅,更無法讓身邊的人快樂。他們只會要求身邊的人一起加入:「也要像我們一樣不幸!」這樣的人就算每天花兩三個小時靜坐冥想,也無法為他的弟兄姊妹們送上祝福。
「我願意接受自己真正的責任,從現在起我為自己的快樂而努力!」
只有一個快樂的人、用心照顧好自己的人,他的快樂才能滿溢,才足以把快樂帶給別人;分享快樂、傳遞快樂,將是他自然而生的渴望。如果一個人付出,只是因為認為這是必要的,但內心並不快樂,長久下來會感到疲憊不堪,越來越憤世嫉俗。為什麼呢? 因為,他無意識地期待有人可以帶給他快樂和愛,但是,這些期待永遠也不會實現。只有學會了真正愛自己、讓自己快樂,才能感受到別人給予的快樂。
(原文刊載於羅伯特‧貝茨 Robert Betz《揮別作戰人生,回到你愛的生活!》一書/原點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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