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要相處融洽,除需心靈交流,性生活的和諧也不容忽視。一份不久前發表在國外期刊《社會心理與人格科學》的報告指出,夫妻做愛做的事雖可帶來快樂,但並非越多越好,太頻繁可能適得其反,值得大家參考。
這項研究由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密西沙加分校的社會心理學家艾米.穆絲(Amy Muise)博士主持,她針對一般民眾陸續進行三項調查,目的在探討伴侶間的性愛頻率和幸福感的關聯性。
• 第一項調查累積數據高達25000筆,個案的年齡介於18至89歲,將近2/3為已婚或正在戀愛,訪談內容主要為房事狀況與主觀感受。
• 第二項調查是透過網路蒐集資料,回收有效問卷共335份。題目設計上還特別將「性與幸福」的關係和「個人財富與幸福」的關係進行比較,藉以瞭解金錢和性愛引發的滿足感有何差異。
• 第三項調查是長期追蹤超過2400對夫妻,在14年當中安排3次問卷訪談,重點擺在每週的親熱次數、快樂指數與性愛對彼此關係的影響。
分析顯示,性愛頻率與幸福感呈現曲線相關,起初隨著性生活的頻率攀升,確實能讓人的幸福感增加,可是到了一定程度卻會開始走下坡。而呈現正相關時的最大值,也就是幸福感最強的性愛頻率為每週做一次。
另外,統計發現,收入也呈現類似的趨勢,隨著賺的錢越多,個人的幸福感也會增加,但依然有個限度。令人訝異的是,當性生活的頻率從每月一次提升到每週一次時,增加的幸福感居然高於年收入多出50000美元時的幸福感。
研究者表示,性生活應著重品質,而非強調次數。每週享受魚水之歡一次,對伴侶雙方比較不會有壓力,且足以維持彼此的親密關係。若是每週溫存不到一次的夫妻,應找機會溝通,共同找出問題所在,必要時,尋求專業的協助。
對於總是「性致勃勃」者,只要另一伴也喜歡,每週多次也無妨,但仍要懂得量力而為、適可而止,以免因縱慾過度,徒增無謂困擾。
(圖片來源:Pexels Stokpic)
(本文作者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臨床心理師。原文刊載於《自由時報》健康醫療版;本文獲作者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