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喘患者呼吸困難時,往往必須儘速拿出隨身藥瓶,大口大口地吸入藥劑,才能逐漸緩過氣來,究竟這瓶藥劑的成分是什麼,為什麼可以拯救無數氣喘患者的性命呢?這種救急用藥與平時用藥有什麼不同?能不能只用其中一種就好?
治療氣喘的藥物可簡單分為「控制型藥物」和「緩解型藥物」兩大類,大部分的氣喘患者,兩類皆須使用;但是兩種藥的適用時機、使用頻率、能否停用,都必須遵循醫生指示,千萬不可擅自停藥,或者任意亂用。
1.「控制型」藥物治本,可抗發炎
控制型藥物能治療呼吸道發炎,預防更嚴重的急性氣喘發作,必須持續使用3~6個月以上,再配合定時監測,才能穩定控制病情。
此類藥物以吸入型類固醇最為常見,也是治療持續性氣喘最有效的抗發炎藥物。
2.「緩解型」藥物治標,可暫時擴張支氣管
緩解型藥物能夠在短時間內立刻達到擴張支氣管的效果,多用於氣喘急性發作時,或者在運動前預防性使用,避免運動誘發支氣管收縮。
但由於緩解型藥物無法抗發炎,所以僅能治標,無法治本。
根據2016年「亞洲氣喘認知及現況調查」結果,在氣喘症狀控制不佳的患者之中,有高達6成沒有規律使用控制型藥物抑制發炎,僅在急性氣喘發作時才使用緩解型藥物。
然而,過度依賴急救用藥會影響病情控制,患者反而更容易因為急性症狀發作,必須立刻送急診或住院。
參考資料:
臺大醫院
台灣氣喘諮詢協會
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