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常有從事認知症照護(Dementia Care)的從業人員前來問我:「認知症長者是否應在專區被照護?」。
我就分別舉出發生在加拿大及英國的兩個案例來思考,2017年聖誕節前,加拿大一對結婚69年的老夫婦原本住在同一家長照機構,但他們被迫在聖誕節前一星期分離,原因是91歲的老先生Herbert Goodin所罹患的認知症(Dementia Disease)轉趨嚴重,必須轉到一家配套較完善的長照機構,89歲的太太Audrey Goodine則繼續留在原本的長照機構。
西方的聖誕節猶如華人的農曆新年,是家人團聚的重要日子,但社政機構依「規定」,完全漠視文化與人權。老夫婦的女兒Dianne Phillips批評當局通知時間倉促,讓兩位老人家在重要的節日前分離極不近人情,令二人情緒受很大創傷,將此一事件放到社群網站上。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連長照機構都被罵,Dianne Phillips希望大家不要再批評長照機構,因為問題在於「殘酷的制度」,根本不是院方責任,而那家長照機構也是設備完善,信譽良好。她會嘗試找一家可以讓父母親一起入住的長照機構。
由於社政機構遭受許多民眾的責難,最後趕緊找到一家可照護這對老夫妻的長照機構,讓他們同時入住,能夠繼續生活在一起,每天還能夠彼此看到對方,沒被制度拆散。
另外是最近英國所發生的案例,一名患末期癌症的84歲老先生奧利弗(Derek Oliver),因臥病在床而未能到長照機構探望患有認知症85歲的妻子埃溫(Eirwen)。最後他在當地慈善機構安排下,獲送往妻子居住的長照機構,讓兩人見到最後一面,場面十分感人。
這兩個案例分別說明老夫妻間的相互支持與關愛是吻合人性,重視人權的價值,更何況在認知症長者生活照護上,如何提供一個安全、熟悉的環境是十分重要的原則,而家人,尤其是配偶,倆人已共同生活在一起超過50年、甚至60年,能給予罹患認知症配偶一個安全、熟悉的生活方式,我常說:「家人的愛與關懷是認知症的良藥!」
照護要「以人為本」,怎麼做最好?
今天醫療界都無法研發出可治癒認知症的藥物,長照機構如果硬性將罹患認知症的一位轉移到所謂「專區」,另外一位繼續留在原本的居住環境,無非是將認知症長者的良藥奪去,迫使他生活在一個新的、陌生的生活環境,這對誰有利?
我常說:「沒有人可確保自己老了以後,不會罹患認知症。」這種腦退化綜合性症狀是越老罹患機率越大,今天若是長照機構的照護人員能夠擁有專業的認知症照護知識與技巧,更可善用老夫妻間相互支持與關愛的關係去穩定罹患認知症的一方,為何要拆散他們?將退化罹患認知症的一方轉移到所謂「專區」去照護?
歐美長照機構較新的照護方式,是當長者入住到一個環境後,此一居住環境設計是能適合長者隨著功能的老化與退化,繼續支持他們於原本的居住環境中生活,無需因為長者功能老化與退化而變遷居住環境,要變的是長照機構照護人員的服務內容與方式,這才是「以人為本」。
台灣目前有些長照機構標榜著「以人為本」(Human-oriented Principle)、「連續性照護」(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 CCRC) 、「多層級連續性照護」等口號,一旦長者退化成認知症患者後,就要求他們搬離原本居住環境,有的是直接去末端的護理之家,或是到所謂「認知症專區」,甚至有的則要求長者搬離該機構,到別的長照機構,拆散夫妻,讓同一性別的長者居住在一起,只因為機構無法提供生活協助(Assist Living)的照護、認知症照護(Dementia Care)的服務、或只是方便照護,值得思考的是:搬遷的作為是為誰好?對認知症長者有利嗎?
當人成為身心障礙者之後,不代表就要失去人權與尊嚴,認知功能一旦缺損,也不代表不再需要家人對他的愛與關懷,或是對家人的愛與關懷不在意,值得長照機構服務人員去思考。
(本文作者為認知症整合照護專家,長照、認知症政策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