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健康署2018年癌症登記報告,台灣有11萬6,131人被新診斷罹患癌症,平均每4分31秒就有1人罹患癌症,但癌症治療日新月異,五年存活率已近6成,癌症已從不治之症變成「慢性病」。
銀彈無非是支持病患長期抗戰最重要的力量之一,除了健保的基本保障,「自備款」到底要多少錢才夠?為什麼20年前買的保單理賠不到位?成了莫衷一是的大哉問。
癌症希望基金會保險諮詢志工曾淑媚表示,1995年全民健保上路後,多數民眾能接受除了健保,應該要有商業保險補強。曾淑媚強調,很多民眾雖然知道有些高額的癌症治療健保並不付,但以為大約準備個100萬元應該足夠。
事實不然,以她在基金會擔任保險諮詢志工快10年的經驗,標靶藥物是這幾年最常見的自備款缺口,主因是目前健保對標靶藥物採「有條件部分給付」的方式(例如:癌症有轉移才給付),一旦不符合給付條件,則一年約需自費負擔100萬至250萬元不等,就會看到癌友陷入治療與否的兩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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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有買就好?小心可能像求平安符般「保心安」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台灣每人平均有2-3張保單,難道保險理賠沒有辦法應援嗎?問題就出在台灣人買保險常常是有買就好,也未細讀理賠的額度或規範,導致保險可能像求平安符般「保心安」。不少癌友是到這個時候才驚覺買的保單僅理賠住院時發生的費用,即使有實支實付,卻看的到用不到,成了無法申請理賠的「灰色地帶」。
此外,傳統保單並不像現在保單會寫明「以切除腫瘤為目的的手術」,沒寫明是什麼手術的情況下就容易引發糾紛,若是當事人不甚明白箇中差異,保險公司會只賠某些項目、或是某幾次,並要保戶簽切結書,最終可能還需走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一途。所以,曾淑媚建議民眾,買保單之前可以多多打聽不同保險公司的「理賠風格」。
商保補位健保,依年齡、需求及市場變化定期檢視調整
健保在2002年全面實施總額制度,再接續導入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DRGs),這個制度是將診斷為同一類疾病、採取類似治療的疾病分在同一組,以包裹是請領健保給付,若醫院因為盡力照護,有效率提供醫療服務、減少不必要手術、用藥及檢查等,醫院就可以減少醫療成本並增加收入,但衍生出健保未給付的自費項目增多的情況。
入行21年的曾淑媚建議,民眾應該每 2 到 3 年請專業保險人員檢視、調整自己的保單,才能在政策開關鬆緊之間與時俱進、滾動式修正,讓自己有最價格適合、保障適當的保險。
曾淑媚建議民眾,規劃保險應確實把相關的醫療保障做足,才有所謂的理財規劃,以月薪 3 萬元的小資族為例,理想的方式為先挑定符合需求、以保障為優先的保險主約,將來收入增加後再變更主約逐漸擴大保障,或是加購「定期險」框定足夠的保障,才是聰明買保。
專欄簡介:
成立於2002年,由專業醫護與社工團隊在台北、台中、高雄直接服務癌友及家屬,深入瞭解其需求,並連結全方位個人化的醫療、家庭、社會、情感支持網絡,促使必要之照護資源到位,並提升癌友珍惜自我與積極治療的自信與意願,爭取活下來、活得久、活得好的機會,成為癌友邁向康復之路的領航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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