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孩子: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每個人也都有優、缺點,更有其限制。無論是自閉兒、亞斯兒、過動兒、妥瑞兒、選緘兒、學障兒、智障兒、資優兒,這不是你們的錯,這更不該成為霸凌的原因。(本文摘自《好痛,但能跟誰說?》一書,作者為王意中,以下為摘文。)
自以為好玩的遊戲──無心的霸凌,算是霸凌嗎?
「大家趕快騎到他的背上!」元元帶著痛苦的表情,臉上很勉強地擠出笑容。「疊上去,疊上去!」俊吉大聲叫囂,同學們紛紛騎到元元背上。
元元似哭又笑,口中不時發出無人知曉的亂語。
嘉博這時刻意捏了元元手臂一把,元元叫著:「好痛,好痛。」惹得一群人哈哈大笑,元元也跟著笑了起來,反覆說著:「好痛,好痛。」
如同花生粉黏在麻糬上,同學們一起滾動啊滾動,玩得非常開心。卻沒有人管,被當作麻糬的元元內心是多麼難受。
這種戲碼不時在下課時上演著。
由於元元沒有明顯地反抗,大家很自然地以為他也喜歡這樣玩。
當下,元元也看似歡樂地身處其中,但當同學們如花生粉散開後,元元不時喃喃自語,並揮動自己的手指頭。
「他又在發病了,自以為是蝴蝶啊!在那邊飛呀飛。」
「對嘛,完全聽不清楚他嘴巴在講什麼,難道他真的是從外星球來的嗎?」
「可能喔,老師說過自閉兒都是來自遙遠的星球,就像外星人一樣。」
甚至,有同學在旁邊放聲大叫:「啊……啊……」這讓聽覺敏感的元元更加痛苦。
回到家,元元的情緒仍持續激動。他不時尖叫,拍打雙耳,咬著手臂,還說:「痛痛,痛痛……」元元的爸媽感到十分困惑。
「元元到底怎麼了?」爸媽仔細地檢視孩子的身體,只見手臂上有輕微的捏傷,但他們心裡想,這應該是元元自我刺激的結果,而不以為意。
但是元元的情緒仍然狂躁,這種狀態持續了好長一段時間。
「元元到底怎麼了?」受限於自閉兒口語表達的限制,元元爸媽一時也很難猜測出孩子的情況。
同學們自以為好玩的遊戲,對於自閉兒元元來說,卻是一場又一場無盡的霸凌。
圖/無論是誰,都得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負責。僅為情境圖,取自unsplash
陪伴孩子走出霸凌的傷
無心的霸凌,算是霸凌嗎?
「老師,我們只是在和他一起玩啊!你不是說要我們多和元元一起玩遊戲?大家一起玩得很開心啊!」
「元元也沒有說不要玩,他一直都笑嘻嘻的,不然你問其他人,對不對?」俊吉說完,轉頭望著其他的小朋友,所有人都點頭。
老師頓時陷入困惑,孩子們到底是在玩遊戲,還是在霸凌自閉兒?研判的重點在於當中的界限,以及孩子起心動念,玩這場遊戲的核心目的以及用意。
在打鬧與霸凌之間,別越界
到底孩子們是在玩、打鬧、打架,或是霸凌?
關鍵在於,在過程中,一方並沒有想要傷害對方的意圖。想玩就參與,若覺得無趣了,也可以離開,停止遊戲。沒有人能強制你參加,而在遊戲結束後,大家依然還是朋友,下次也還是會玩在一起。
玩、打鬧並不會對其中一方,帶來心理或生理上的傷害與害怕。但若是打架,那是彼此之間互看不順眼,你打我,我揍你,你踢我,我踹你,彼此產生肢體的衝突。那麼,兩造雙方都必須要承擔責任。
校園霸凌的法規定義
至於霸凌的法規定義,我們可以參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一章第3條第1項第四款對於霸凌的定義。
霸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前項第四款之霸凌,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五款所稱性霸凌者,依該法規定處理。
當中的關鍵字:持續、故意、不友善、損害。可以作為判斷的依據。
花生粉黏麻糬的思考
拋出問題:
‧ 如果這場花生粉黏麻糬遊戲那麼好玩,那麼是由誰來決定誰當麻糬?
‧ 為什麼一直是讓自閉兒當麻糬?
‧ 為什麼花生粉與麻糬的角色沒有輪流?
‧ 你們是否有問過自閉兒的意願?
‧ 你們是否曾經想過,這樣的舉動,對方是否願意接受?
‧ 當你們覺得好玩,請想想看,到底哪一點好玩,好玩在哪裡?是你好玩,還是誰好玩?
‧ 是否有考慮過被迫當麻糬的人的感受?
‧ 是否有考慮過自閉兒的特殊身心特質,對於被碰觸、過度親近時心裡的不舒服?
好玩,不能一廂情願,特別是對於被欺負的自閉兒來說,這一點都不好玩。
❝讓霸凌者多一些思考。如果沒有覺察自己的所作所為,霸凌孩子的行為就不會有任何改變。❞
圖/《好痛,但能跟誰說?陪伴自閉兒、亞斯兒等特殊孩子走出霸凌的傷》,作者:王意中,寶瓶文化出版